房产过户应当在 房地产交易所或房管局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普通办理程序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所需材料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已婚的卖方,则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书及公证书(如果有一方无法到场)。
购房合同、土地证、缴税证明等相关证件。
办理流程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房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办理过户手续前,应先在网上预约并填写相关表格。
提交所有材料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准予过户并发放产权证。
其他注意事项
房产过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并在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综上所述,房产过户应到房地产交易所或房管局办理,准备相关证件和材料,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核,最终完成产权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