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就变更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愿达成协议,并通过自动履行来终结强制执行程序的制度。执行和解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
包括权利人和义务人的变更。
标的物及其数额:
涉及具体的财产或权益的变更。
履行期限:
明确双方履行义务的时间。
履行方式:
包括支付方式、地点、方法等。
此外,和解协议的内容应具体、明确,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解的具体条款、履行方式与期限、担保与保证措施(如有)、违约责任说明以及争议解决机制等。这些内容的明确性有助于减少后续执行中的争议和纠纷。
总结来说,执行和解的内容涵盖了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变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并且和解协议需要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