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民法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民法总则的体系化、逻辑化和抽象化 :民法总则变得更加体系化、逻辑化和高度抽象化,与民法分则中的制度设计联系更紧密,对分则中具体制度的指导意义更加明确。民法典的新增内容
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立法目的。
确立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等,以及绿色原则。
规定了胎儿有权利继承遗产、接受赠与等。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的具体变动
物权编: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适当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明确共有物权的管理。
合同编:对典型合同等内容进行改动,强调合同自由的同时注重维护合同的公平性。
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以及其他与婚姻和家庭有关的新变化。
侵权责任编:对侵权责任的规定进行了扩展,尤其是对网络侵权行为的界定更加明确。
人格权保护:
人格权的范围呈日益扩展之势,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也更加明确。
监护制度的完善:
构建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由过错责任向无过错责任转变。
私法与公法的界限:
私法与公法的界限开始淡化,两者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
国际化趋势:
民法典的新规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以满足多样化的法律需求,并力求与国际接轨,提高法律的国际化水平。
这些变化反映了民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际化趋势的需要,旨在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