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户口但不能安置的情况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非房屋所有权人
如果一个人没有房屋所有权,即使户口在房屋所在地,也不能获得安置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补偿标准是基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而非户口。
非农业户口人员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虽然可能有户口但没有房屋,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获得相应份额的征收补偿。然而,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此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
空挂户口
某些情况下,即使有户口但实际上是空挂户,即户口并未在房屋中实际居住,这类人员通常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和安置补助。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原则是拆迁补偿以实际居住为准。
拆迁政策与地方规定
拆迁安置政策由各地房屋征收部门自行决定,并且可能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有所差异。有户口但没有房子的人能否获得安置,以及具体的安置方式,都需参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
其他特定情况
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已经将户口迁出、未成年人、因入伍户口已注销、因劳教或服刑注销户口等情况,也可能不享受安置补助。
建议
如果有户口但没有房屋,建议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尝试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合理的安置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