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竣工备案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项: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需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工程概况报告、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
建议:
建设单位应确保所有文件均真实、完整,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给相应的备案机关。
对于特殊建设工程,如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或其他特殊工程,应特别注意消防验收文件的提交。
保留所有相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后续审查或备案机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