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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天内行政复核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21:01:55    

关于行政复核的期限,主要依据《信访条例》和《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信访条例》规定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 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 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行政复议法》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建议

明确申请对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还是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核。

注意时间限制:务必在规定的30日或6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避免因错过期限而影响自身权益。

保留证据:在申请复核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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