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后进行伤情鉴定,应遵循以下步骤:
及时报案
被打后,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并提出鉴定需求。
获取鉴定委托书
公安机关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伤者应凭此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
进行法医鉴定
伤者应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接受法医的拍照和检查。法医会根据伤者的伤情进行鉴定,并可能要求伤者进行进一步的检查以确定内伤情况。
等待鉴定结果
鉴定结果通常在三天以内出具,特殊或复杂损伤在七天以内出具,特别损伤可能需要更长时间观察愈后情况。
鉴定结果可以由公安机关法医直接领取并告知伤者,或者由社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由伤者自行领取,但公安机关通常不会采信非公安机关法医出具的鉴定书。
申请复议
如果伤者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伤情告知后向公安机关提出对伤情鉴定复议。复议由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且一般伤情鉴定只能复议一次。
专家会商
在特殊情况下,复议后伤者仍不认同,公安机关可以组织有关专家会商,会商结果为最终结果。
保留相关证据
在整个鉴定过程中,伤者应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资料,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
通过以上步骤,伤者可以完成伤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建议伤者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公安机关的沟通,确保鉴定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