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办理离婚手续,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
双方协商一致
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
办理离婚登记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所需材料
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已生育子女的离婚当事人还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和户口本。
冷静期
经历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诉讼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或双方不同意离婚,需要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程序
申请离婚:由一方或双方向当地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书。
立案: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法院立案,并开具诉讼材料。
所需材料
离婚申请书。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出生证明(如有)。
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具体要求可能因当地规定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或法院获取详细信息。
以上是珠海离婚的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