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追索,也称为追讨债权或追偿债权,是指 债权人为了追回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债务而采取的一系列法律行动。这一定义涵盖了债权人因债务人违约或未履行债务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债权追索的基础是债权关系,即债权人依据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法律事实对债务人享有的请求权。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赔偿损失。
追索债权的方式有多种,包括但不限于:
协商:
债权人与债务人直接进行沟通,尝试达成还款协议。
调解:
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调解机构协助双方达成和解。
仲裁:
将争议提交至仲裁机构,由仲裁员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诉讼:
将争议提交至法院,由法官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此外,追索债权还涉及到保证人的追偿权。当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即代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在其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所垫付的债务及可能产生的损失。
综上所述,债权追索是债权人为了追回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债务而采取的一系列法律行动,其目的是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权的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