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等次通常分为以下四个:
优秀:
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出色,有创新,专业技术能力强,成绩突出。
称职:
工作人员能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并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称职:
工作人员在某些方面表现稍有不足,但总体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未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不称职:
工作人员在政治、业务素质上较低,组织纪律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甚至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的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