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方法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调查措施
现场勘查:司法警察在接报案后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并保护现场,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品。
检验:对现场提取的物品和痕迹进行科学检验,以确定其与犯罪的关联性。
侦查实验:在控制条件下模拟犯罪过程,以验证或排除某些假设。
调查访问:对相关人员(如目击者、嫌疑人等)进行询问,收集口供和线索。
辨认:对物品、痕迹或嫌疑人进行辨认,以确认其身份或关联性。
讯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正式询问,获取其供述和辩解。
询问:对证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通报:将侦查进展和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
追缉措施
追踪:根据线索追踪犯罪嫌疑人的行踪。
堵截:在嫌疑人可能逃跑的路径设置障碍,进行拦截。
搜索:对特定区域或目标进行彻底搜查,寻找犯罪嫌疑人或证据。
守候: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蹲守,等待其出现。
通缉:通过媒体或官方渠道公开通缉犯罪嫌疑人。
强制措施
拘传:对未依法到案或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传唤。
拘留: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临时拘留,防止其逃避法律追究。
逮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以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
搜查:对犯罪嫌疑人或相关场所进行搜查,获取证据。
取保候审: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保证其随传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