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香港企业产假的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延长产假:
2020年7月9日,香港通过了《雇佣(修订)条例》,将法定带薪产假从10周延长至14周(条例于2020年12月11日生效)。
进一步延长产假:
2024年,香港特区政府宣布所有香港员工的产假(适用于女性或主要看护人)和侍产假(适用于男性或非主要看护人)的日数看齐,两者均享有至少16周的有薪假期,较现时法例规定的14周产假及5日侍产假更长。此外,所有香港员工所享有的恩恤假将增加至20日,此计划适用于失去配偶、子女,或经历流产或难产的父母。
因此, 截至2024年,香港企业全职员工的带薪产假至少为16周,并且还有额外的侍产假和恩恤假等福利。建议企业关注最新的劳动法规定,以确保合规并提供足够的员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