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退休后的待遇主要依据工伤等级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
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
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
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七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退休后医疗费用
工伤职工退休后,因治疗工伤部位产生的医疗费用,仍然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持社会保障卡和工伤认定相关文书就医,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由工伤保险基金结算。
建议
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工伤职工应尽快办理退休手续,以便及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的衔接。
关注政策变化: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和待遇标准可能会随时间调整,工伤职工应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变化,确保自身权益。
咨询专业机构:在办理退休和待遇衔接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社会保险机构或律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