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没有医保的办理步骤如下:
个人申请
农村居民需要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的申请。
在申请时,选择缴费档次,并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村协理员检查
村协理员会检查《参保登记表》和《农村户籍老年人家庭社会关系表》是否填写完整,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个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以及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
检查无误后,村协理员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并附上参保人员本人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然后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乡镇初审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村里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乡镇保障所公章,并及时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
将《参保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
县农保中心复核
县农保中心收到乡镇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复核,无误后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录入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确认,并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最后,县农保中心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对于年满六十周岁且已经符合当地缴纳医保规定年限的老年人,可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而对于尚未达到该标准的老年人,则需继续缴纳至规定年限后方可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所提供的相关福利待遇。
建议:
农村居民应尽早办理医保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障。
在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可以向当地村(居)委会、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县农保中心咨询,以获得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