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社保停交后,各险种的失效期限如下: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在一个缴纳年度内如果停交累积达到3个月,则医疗保险缴纳年限清零(只对报销最高限额有影响),在缴纳医疗保险后开始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连续缴交年限要重新计算,也就是说3个月后医疗保险失效。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余额仍然存在,不会失效,想要交的话,续上就行。
养老保险停交后不存在自动失效的问题,因为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就能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在缴纳1年费用后则在该年度可以继续享受权益,下一年度直接停交后权益和福利失效。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只要在此之前连续12个月足额缴纳费用就行,停交后可以补交。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即交即用,一旦停交则在停交的次月失效。
总结:
医疗保险停交3个月且超过缓冲期后失效,需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停交后不会失效,可补续且累计缴费年限不重新计算。
失业保险停交1年后失效。
生育保险停交后需连续缴纳12个月才有效,可补交。
工伤保险停交次月失效。